安徽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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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办法

安徽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
 (第110号)


  《安徽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办法》业经1998年12月15日省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代省长 王太华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安徽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促进计算机应用和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下同)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第三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应当保障计算机及其相关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和运行环境的安全,确保计算机功能的正常发挥,维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保障信息的安全,预防和打击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第四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重点维护涉及国家事务、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等重要领域以及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第五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适用本办法。
  军队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公安机关主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国家安全、国家保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计算机信息系统保护的有关工作。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

第二章 安全保护





  第八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的安全保护工作。


  第九条 公安机关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实行指导、监督,其具体职责:
  (一)宣传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检查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三)管理计算机病毒和其他有害数据的防治工作;
  (四)监督、检查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活动;
  (五)查处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
  (六)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 公安机关在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中,发现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在安全隐患,应当在3日内书面通知使用单位和个人限期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第十一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由公安机关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理信息的等级和国家有关规定划定。
  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应当根据划定的安全等级,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十二条 根据信息的种类和性质,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理的信息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一)A级,即密级信息,含绝密信息、机密信息、秘密信息三个次等级;
  (二)B级,即敏感信息; 
  (三)C级,即内部管理信息;
  (四)D级,即公共信息。
  信息等级的具体标准,由省公安厅会同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


  第十三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应当将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理的信息的种类和性质,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到报告之日起15日内划定安全等级,通知使用单位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理的信息的种类和性质变化的,使用单位应当在30日内报告公安机关,重新划定安全等级。


  第十四条 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理C级以上信息的单位,或者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的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确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员。


  第十五条 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理B级以上信息的单位或者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的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员,应当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安徽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员证》。


  第十六条 利用计算机系统处理B级以上信息的单位,应当对机信息系统应用的软件和处理的数据异地备份;系统操作人员应当填写操作日志,记录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行情况。


  第十七条 计算机机房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
  处理A级信息的计算机机房,应有相应的保密技术防范设备。
  在计算机机房附近施工或者进行其他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制作、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和其他有害数据;
  (二)未经使用单位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资源;
  (三)未经使用单位允许,对计算机信息功能行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四)未经使用单位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度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第十九条 未经省公安厅或者公安部计算机安全监察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收集、保存计算机病毒;
  (二)公开发布计算机病毒疫情消息。


  第二十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和个人发现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并保护现场和相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实行备案制定。
  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和个人在接入单位办理入网手续时,应当填写由公安部监制的用户备案表。
  互联单位、接人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网的单位和所属的分支机构,下同),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30日内,到省公安厅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互联单位、接人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负责将接入本网络的接入单位、用户情况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并报告本网络中接入单位、用户的变更情况。


  第二十二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进入市场销售,实行许可证制度。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生产者在其产品进入市场销售之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安部计算机安全监察机构申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经营的,应当向地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二十三条 从事计算机硬件、软件制造、销售、出租、维修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发现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和其他有害数据的,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第二十四条 计算机知识教育和计算机知识考核,应当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法律、法规和安全保护基础知识的内容。


  第二十五条 运输、携带、邮寄计算机信息媒体进出境的,必须如实向海关申报。必要时,公安机关可协助海关对进出境的计算信息媒体进行安全检测。

第三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或者2个月以内的停机整顿:
  (一)接到公安机关要求改进安全状况的通知后,在限期内拒不改进的;
  (二)未将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理的信息的种类和性质向公安机关报告,或者未按确定的安全等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的;
  (三)发现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发现经营的计算机硬件、软件含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和其他有害数据,未按规定的时间报告的;
  (四)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备案制度的。


  第二十七条 违反第十七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单位处理。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处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对单位处以3000元至15000元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处以警告,或者对个人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对单位处以3000元至15000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违法所得1至3倍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运输、携带、邮寄计算机信息媒体进出境,不如实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触犯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对依照本办法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指导、监督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为:
  计算机病毒,是指编制的或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功能或者毁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能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
  有害数据,是指与计算机信息系统相关的,含有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程序,或者对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构成危害或潜在威胁的数据。
  计算机信息媒体,是指可存储、携带计算机程序、数据和信息的计算机硬磁盘、软磁盘、光盘、磁带、磁卡、纸带、卡片、打印纸、芯片等。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是指用于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专用硬件和软件产品。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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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表彰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地区(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教育部、财政部、国家计委


教育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表彰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地区(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01-06-05

教基[2001]14号


  自1986年《义务教育法》和1988年《扫除文盲工作条例》颁布执行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教育部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经过学校的艰苦奋斗,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 2000年在全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以下简称“两基”)的宏伟目标已初步实现。在实施“两基”过程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地区(单位)和先进个人。为了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经验,推动基础教育工作迈上新的台阶,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事业,教育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决定向北京市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颁发“推进‘两基’成就奖”,同时授予北京市海淀区等329个地区(单位)为“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地区(单位)”光荣称号;授予常晔等1044名同志为“全国‘两基’工作先进个人”光荣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地区(单位)和先进个人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努力工作,为本地区基础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继续做出新的贡献。同时,希望各地区(单位)有关部门和广大教育工作者、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向他们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农村义务教育为重点,深化基础教育改革,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研究新问题,探索新办法,总结新经验,取得新成就。为使我国基础教育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提高中华民族的整体科学文化素质,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而努力奋斗。

推进“两基”成就奖名单(32个)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两基”工作先进地区(单位)名单(329个)

  北京市(8个)
  海淀区、顺义区、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委员会、西城区教育局、房山区十渡镇、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市(5个)静海县、宝坻县、蓟县、西青区、天津市财政局

  河北省(13个)唐山市、秦皇岛市、安国市、武安市、三河市、井陉县、丰宁满族自治县、河北省教育厅、衡水市教育委员会、张家口市教委基础教育科、临城县教育文化体育局、南皮县文化教育局、河北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山西省(9个)晋中市、太原市小店区、永济市、大同市南郊区、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沁县教育委员会、洪洞县赵城镇北街村、山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科教处、太原市财政局

  内蒙古自治区(8个)包头市、奈曼旗、赤峰市元宝山区、乌兰浩特市、巴彦淖尔盟教育局、阿拉善盟教育体育局、乌海市海勃湾区教育体育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教科文处

  辽宁省(10个)大连市、盘锦市、沈阳市和平区、海城市、锦州市凌河区、西丰县、辽宁省教育厅、鞍山市教育委员会、清原满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东港市财政局

  吉林省(7个)长春市、舒兰市、前郭县、延吉市、吉林省教育厅、镇赉县教育局、通化市财政局

  黑龙江省(7个)呼兰县、宁安市、讷河市、肇东市、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上海市(5个)闵行区、徐汇区、虹口区、上海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江苏省(13个)苏州市、盐城市、江宁县、锡山市、铜山县、海门市、赣榆县、丹阳市、江苏省政协教育文化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洪泽县共和乡、邗江县教育委员会

  浙江省(10个)宁波市、杭州市、绍兴市、萧山市、绍兴县、磐安县、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铁路建设投资总公司、浙江省教育厅

  安徽省(12个)巢湖市、芜湖市、合肥市西市区、阜阳市颍泉区、桐城市、宁国市、寿县、当涂县、安徽省教育厅、黄山市教育委员会、铜陵市教育委员会、全椒县财政局

  福建省(9个)厦门市、福清市、泰宁县、南安市、邵武市、莆田市涵江区、龙岩市教育督导室、福建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江西省(9个)南康市、贵溪市、宜丰县、抚州市临川区、南昌县、江西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江西省计划委员会社会发展处、江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江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山东省(19个)济南市市中区、青岛市、淄博市、烟台市、莱州市、龙口市、文登市、潍坊市、肥城市、五莲县、莱芜市莱城区、滨州市、临沂市、枣庄市教育委员会、东营市教育委员会、兖州市教育委员会、德州市教育委员会、莘县教育委员会、郓城县教育委员会

  河南省(18个)郑州市、焦作市、漯河市、偃师市、项城市、泌阳县、睢县、开封县、舞钢市、辉县市、林州市、西峡县、信阳市教育委员会、濮阳市教育委员会、鹤壁市教育委员会、三门峡市教育委员会、许昌市魏都区教育体育委员会、三门峡市财政局

  湖北省(12个)武汉市东西湖区、大冶市、枝江市、竹溪县、罗田县、潜江市、谷城县、钟祥市、孝感市教育委员会、武汉市教育委员会、荆州市荆州区教育委员、会咸丰县教育委员会

  湖南省(16个)浏阳市、邵东县、临湘市、娄底市娄星区、长沙县、怀化市鹤城区、桂东县、祁阳县、湘潭市岳塘区、株洲市教育委员会、湘西自治州教育委员会、郴州市北湖区教育局、耒阳市教育局、湖南省教育督导室、湖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社会处、湖南省临澧县财政局

  广东省(12个)广州市、梅州市、茂名市、中山市、新会市、新兴县、澄海市、南海市、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深圳市教育局、顺德市教育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11个)南宁市、桂林市、灵山县、象州县、北流市、扶绥县、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南宁地区教育局、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教科文处

  海南省(6个)琼海市、文昌市、屯昌县教科局、琼中县教科局、海南省发展计划厅社会发展处、琼海市财政局

  重庆市(7个)北碚区、渝北区、忠县、奉节县、重庆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

  四川省(18个)成都市、温江县、双流县、绵阳市、绵阳市游仙区、内江市东兴区、宜宾市、宜宾县、洪雅县、华蓥市、宣汉县、大英县、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自贡市教育委员会、南充市教育委员会、广安市教育委员会、德阳市教育委员会

  贵州省(11个)贵阳市、遵义市、锦屏县、福泉市、贵阳市白云区、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黔南州教育局、铜仁地区教育局、贵州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计划委员会

  云南省(10个)昆明市、玉溪市、陆良县、弥勒县、华坪县、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云南省烟草公司、云南省教育厅、大理白族自治州教育委员会、临沧地区计划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4个)山南地区、曲水县、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陕西省(9个)咸阳市、长安县、韩城市、铜川市印台区、宝鸡市教育委员会、安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延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汉中市汉台区财政局、商洛地区计划委员会

  甘肃省(8个)酒泉地区、镇原县、迭部县、永登县、甘肃省财政厅、天水市计划委员会、张掖地区教育处、静宁县

  青海省(4个)海东地区、贵南县、青海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果洛藏族自治州教育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5个)吴忠市利通区、隆德县、平罗县教育局、银川市郊区文化教育局、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行政事业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5个)阿克苏市、焉耆县、玛纳斯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督导室、新源县教育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个)农八师、农一师教育委员会 

  中央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民主党派(27个)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三局一处

  全国政协 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中央统战部 中央统战部经济联络局

  全国妇联 全国妇联城乡工作部

  共青团中央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全国总工会 北京市顺义区教育工会

  国家计委 国家计委社会发展司

  国家民委 国家民委教育司

  国家计生委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

  科技部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司法部 四川省阿坝监狱

  铁道部 兰州铁路局

  农业部 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教育部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教育部督导团办公室、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教育报刊社

  解放军总政治部 西藏军区政治部秘书群工处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职工体育运动技术学校

  国家宗教事务局 国家宗教事务局政法司

  最高人民法院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第一庭

  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日报社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扶贫办

  宋庆龄基金会 宋庆龄基金会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就业部
 
  民革中央 民革中央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工作部

“两基”工作先进个人名单(1044人)

  北京市(16人)常晔(女)、王文福、胡红星(女)、张进增、刘铁岭、崔树毅、傅庚、薄家景、张万钧、沈柏骏、王春兰(女)、蔡村(女)、赵文英(女)、李福成、黄飞立、吴素芳(女)

  天津市(17人)程致平、孙克林、石宝珠、么庆顺、董明祥、赵殿奎、林树森、王淑敏(女)、李国春、薛绍美、李宝华、吴颖世、陆丽珍(女)、宫玉发、吴功森、崔福泓、殷淑严(女)

  河北省(52人)徐英杰、李建平、刘景林、张贡龙、焦振芳、王玉梅(女)、吕会东、李永安、李义林、唐玉春、时晓峰(女)、徐玉冰、尚斌、杨章岭、冯云生、牛永芳、马春修、马凤荣、王会英、张笑喜、范福生、杨新建、刘宝玲、贾体新(女)、张清、苏振三、屈凤梅(女)、丁绍文、卢永庆、岳万厚、肖俊泉、高金龙、宁家一、郭桂生、李德忠、徐明勇、娄锡文(女)、张佩番、贾玉华(女)、黄书良、吴校理、孙振甫、魏继红、尹亚力、刘允(女)、王占林、闫春来、吴云(女)、马宁、刘贺英(女)、史贺楼、曹瑞武

  山西省(25人)刘玉新、廖沁平(女)、白成社、李滋儒、王福祥、张继平、王忠彦、张绍明、许金贵、蔺计爱(女)、王茂泉、宁雪清(女)、庞金斗、梁增华(女)、陈昌乐、张启亮、冯有正、范振凯、周升、杜善学、安焕晓(女)、任月忠、康天明、闫存、来樊玉龙

  内蒙古自治区(26人)林洁(女)、郭树泽、张利平、诺日布、李光席、张国平、满特嘎、昝振英(女)、张建义、刘晶毅、杨万祥、金大忠、张拴秀、祖凤云(女)、朱彤升、巴音松布尔、郭德金、荣板晓、阿柔娜(女)、金铠、肖天贵、刘晔、何成保、黄志刚、王亚平、梁元旦

  辽宁省(35人)姬庆生、陈广君、姚远、艾廷隽、祁鸣(女)、高肇基、朱相恩、何宝刚、姜成十、张敦和、林春阳、李德森、高允太、奚丞广、夏文英、马诚云、于庆勇、兴成竹、王锦、彭寿斌、景梅石、郭素琴(女)、江永才、石泰欣、李汉新、齐宝山、徐巍(女)、杜朝枢、刘俊忠、于文生、王桂春(女)、孙振鸣、许福生、杜同宝、梅树清

  吉林省(25人)于福今、隋修军、赵广业、朱世忠、李春林、粟振国、王志丹(女)、赵淑芬(女)、孙光瑞、张乐平、刘清林、李连春、于学仁、辛建华、孙坚政、沈文清、侯绪国、王志泰、李锡载、姜东默、刘吉生、陈谟开、张茵(女)、李国风、鲁长生

  黑龙江省(26人)杨树清、安承才、王长斌、韩世惠、陆文君、陈云来、魏兴柱、张东友、姚明远、王桂文(女)、高艳华(女)、田力范、李焱春、赵明阳、毛英哲、李桂发、唐庭棣、张书杰(女)、刘亚勤(女)、王玉林、温殿有、庄炳艳(女)、高蓓(女)、孟凡杰、张心锋、石淑艳(女)

  上海市(18人)郭天成、刘国胜、瞿钧、潘冬明、周丽玲(女)、吴幼英(女)、顾静宇、高平、蒋凌(木或)、姚庄行(女)、张安、高鉴清、胡延照、王世虎、俞志亮、施志义、庄锦荣、侯龙法

  江苏省(48人)顾永进、张廷山、蒋永生、杨福明、孙开强、倪惠国、李欣章、刘汉超、师洪侠、孙明洋、张敬海、陈天中、朱法新、吴美玲(女)、顾敦荣、张滢(女)、陆品连、倪鼎金、葛鑫涛、于绍林、张文祥、丁祝庆、陈学文、王家乾、戚士喜、李建国、周春勤(女)、刘广发、赵家涛、袁福成、陈绍宗、吴定戬、施云成、锁敦信、韩桂桃、许德科、生俊义、刘国荣、殷洪林、徐建中、丁宗治、金厚成、严国龙、邵宏灯、王道治、沈庆华、张克滨、周鹏

  浙江省(31人)包丽蓉(女)、曾东元、吴建淳、陈德高、朱水娣(女)、陈守义、郑国启、黄良桐、林圣雄、赵旭昊、陈国燕(女)、章宝土、范巴陵(女)、黄庆德、沈建惠(女)、张维绢(女)、汤益培、陈明宝、周启水、卢子跃、汪亚莉(女)、徐雪芳、郑书荣、李相缪、梁梦云、陈美德、施基城、徐根耀、张友妙、钟达、张春燕(女)

  安徽省(49人)袁林田、陈巨中、阚道昭、任百荣、赵志坚、范启武、薛长德、汪炳瑜、牛永华、陶俊之、毛广友、荀凤鸣、蔡世红(女)、马本庆、姚国藩、董广智、汪传洲、杨传连、贾本昌、刘自朝、刘观真、王金如、尚凯、朱桂庭、胡延枝(女)、吴千里、彭朝东、张春林、吴献金、葛国正、温耀松、胡国城、吕耀光、汪其惠、闻厚贵、吴明智、操世栋、张梅璋、尹扬金、程平、张渔渊、郭志远、汤光富、潘琦、徐经武、赵景玉(女)、高正民、金汉杰、章钟涛

  福建省(27人)林祥云、林葆础、宋克宁、林有法、邓渊源、柯德安、杨少仁、卢民松、黄少萍(女)、林冬青、龚清概、郑栋梁、林为霏、李新贤、林庆生、伍武林、黄海洪、林学明、许智勇、罗秋生、陈华、林灿华、林希顺、叶平、马长冰、翁德威、金育新

  江西省(32人)汪国珠、陈志华、刘道琴(女)、王宜安、漆建胜、周佩曾、涂赞珠、邓小(亻毛)、林荣根、刘廉洁、简志宏、邹裕明、叶泉卿、刘包荣、易仲贤、吴才有、柯尔荣(女)、何水明、乐明福、杨长康、黄衣华、欧阳运、谢华强、刘喜生、邱少华、张果喜、袁小平(女)、宋寅安、聂和生、傅小军、余印根、马承祖

  山东省(65人)单兆众、高文浩、刘广侨、赵绪潭、牛余和、钟蔚(女)、李福友、陈显青、刘志波、宇春芳(女)、张相逢、于庆臣、王世军、王天福、周世莲(女)、孙卓炳、王广德、魏丕永、刚宪军、张心骥、淳于家新、武振庭、耿建伟、陶培文、张文南、张玉芹(女)、魏进路、周齐、张绍灿、周华凡、陈广河、王恒孔、孟秀芹(女)、朱树椿、王万琛、邹积会、张玉庆、王坤英(女)、王莲萃(女)、张有广、王乃信、王俊儒、李明绪、于振尧、崔秀娥(女)、高立泉、马传智、孟昭友、王建民(女)、孙家振、郑西溪、张学新、李志荣、张士健、孟昭星、钱绍华、王凤兰(女)、李东兰(女)、丁继民、王凯荣、倪庆印、王婉英(女)、李安学、李森玉、徐怀评

  河南省(61人)高振岐、舒安娜(女)、裴作佑、杨元朝、徐宗华、付中坡、靳国彪、刘者孝、张锦中、胡宪芝(女)、罗文跃、朱世全、马治国、王福来、周锐峰、王克勇、周明扬、刘朝玺、尹会知、孙小丽(女)、毛明灿、侯桂林、丁全明、刘经藩、李文敏、薛占荣、程万治、杨玉春、海滨、华德荣、陈志民、李健生、贾振山、白治河、王俊堂、纵精哲、赵福平、杜心甫、宋蕙(女)、庞奎生、黄金灵、高铁梁、郁亮(女)、傅全清、过英、赵春波、允爱娟(女)、孟顺礼、邵泽河、韩宝智、李文成、马振海、靳建禄、张怀君、杨永盛、傅建堂、冯哲、杨德亮、白振勇、徐跃峰、张富军

  湖北省(52人)罗国平、黄少平(女)、何显斌、徐长庚、王正用、程戈、黄兴隆、罗厚泽、肖巧云、傅本华、杨才庆、杨向玲(女)、林家宏、周学云、韩宏、周自觉、杨祥义、王树生、吴启全、张瑞友、吴恒才、邓述瑞、袁仕芝、朱振兴、张万义、王能科、陈德洲、阮学伟、杨启辉、汪元良、朱应同、叶兆清、汪昌平、邓廷祥、高汉华、余学会、温继生、王浩基、孟宪章、徐先寿、何诗标、郑远宏、廖国政、曹琳、童道友、周元武、彭水成、曾庆宏、纪登训(女)、金黎明、田启、李海清

  湖南省(49人)阳正良、康弘、麻老正、秦明璞、朱采、舒一平、佘铭衷、刘正岚(女)、陈昌清、蒲宏寿、舒均遂、易延槐、莫承大、刘联国、刘昌义、张继云、刘力量、陈立耀、唐千益、【胡昭程】、李晓燕(女)、何昌亮、黄宗田、覃德泽、丁微、昌先南、张光荣、谈菊荣、曾建屏、贺顺英(女)、王楚南、沈继金、王惠堂、汤泽培、谭建安、吴承志、李亿龙、戴立山、何秋兰(女)、奉祥明、刘志湘(女)、旷梅生、曾顺美、高国全、李克威、仇再芳、李庆国、钟团鹏、许自兰(女) 

  广东省(48人)李秉雄、王卓华、杜启泰、杨柏生、陈渭源、邹子容、李赐添、胡又新、汤汉良、董维木、王维大、沈应希、谭国渠、钟长庚、陈炎生、林成茂、杨世柏、邹继海、陆永强、黄亚华、谢冬华(女)、罗毅强、黄伯源、陈树生、叶沛涛、钟建光、许玉云(女)、邱松光、袁奕强、庄少雄、张国权、叶盛和、郭象泰、胡潭波、童照明、温建邦、陈卫平(女)、杨贵宏、温建荣、刘洪发、林焕章、刘桂良、黄伟平、黄志超、许世硕、黄世宏、汤桂森、赖志华 

  广西壮族自治区(33人)何斯立、黄中信、谢金海、邱少初、黄锦德、张明华、吕强、潘燕(女)、邹日光、邓凤群(女)、莫现智、龚国献、卢步明、龙志刚、陈德萍(女)、苏瑞文、朱荣庆、班仕能、吴能枝、黄志诚、张庆兴、郑灿明、李哲、覃玉林、赖每、许卫、韦向前、彭钢、雷庆多、张乔林、韦广雄、覃志成、李开生

  海南省(12人)张力夫、邢打胜、陈大深、薛英炳、梁居丰、张宗和、李正强、罗素兰(女)、符鸿合、龙明、张理昌、符志仕

  重庆市(25人)叶贵本、潘文生、杨永安、周东文、邹润生、但银珍(女)、黎明、奚千里、陈晓风、肖坤华(女)、黄明会、李模海、黄锦山、唐建华、唐万华(女)、张石弟、罗萍(女)、张宗超、丁继泉(女)、周光启、董正男、邓睿、杨德清、黄忠伟、罗德志

  四川省(60人)强兆虎、乐玮、郑开诚、刘策、李振奎、李为果、文学华、郭世雄、林明东、刘永忠、吴才林、向志习、徐兴发、罗湘卒(女)、张克铭、刘栋、李明春、黄熙纵、吉克坚、胡永宗、田明翔(女)、骆世荣、李祥明、陈仁海、钟发利(女)、陈永均、王应淮、黄忠、曾崇焱、刘羽成、李永畅、李文元、向仕刚、何中顺、刘兴明、李世庄、刘德兴、陈代源、周茂琦、熊彬、黄万钧、张明道、罗玉兰(女)、潘勇泉、赵顺华、李启昌、冯玉祥、张绍炳、彭发敏、杜高翔、殷卫伟、尚博文(女)、颜振、刘吕真、杨秀军、曹译、王文生、陈军(女)、曾全、何纯英(女) 

  贵州省(34人)石明光、姚明凤(女)、王师旦、陈文发、龙立俊、周溱、龙家模、田应楠、陈祥和、杨学伦、张少群、田景凤(女)、黄竹生、张云青、周祖宣、胡仕荣、李吉康、吴仕芹(女)、马葆全、陈元超、袁昌贵、徐文祥、郭华玲(女)、包海尧、杨富祥、刘若东、郑钰茹(女)、蔡志君(女)、杨贵珠(女)、陆昌友、吴郁英(女)、皮俊林、张灵姣(女)、肖宗勤 

  云南省(33人)郑顺珍、董卜英(女)、张思濂、陈必贵、罗德明、毛树森、罗嘉福、鲁志廉、王跃、李树华(女)、白保兴、马子凡、孙天竹(女)、郭光灿、罗维祥、刀瑞廷、杨星堂、李德忠、王新民、李章、张顺动、和灿鑫、李兰英(女)、松海明、黄文兴、马力、王建颖(女)、曾鹰、张馥、李先猷、李晓南(女)、何开喜、李双住

  西藏自治区(11人)扎西达杰、扎西泽培、孔宪贵、尼玛次仁、格巨坚赞、达哇、丹增央培、姬亚军、达娃措姆(女)、次仁旺庆、扎西次仁

  陕西省(28人)李广瑞、许建国、姚中顺、刘明夫、郭志诚、丑恪谦、段俊耀、杨宝明、折武彦、冯月菊(女)、张乃兴、杨达才、来培、刘忠胜、李向东、江才忠、杨淑云(女)、郭小川、刘进辉、郝飚、谢有清、杨军发、党贵锁、冯齐昌、席建中、张文耀、张宗山、杨桂才

  甘肃省(26人)万治贵、雷百庆、田永祥、蔡虎林、蒋景林、韩卫平、雷尔镜、王惠芳(女)、方生元、臧佑仁、萧村逸、周仲才、李玉怀、刘玉关、云丹龙珠、吴继德、张国枢、杨文山、丁一、李应蓉(女)、宜秀萍(女)、阎思圣、杜振华、白继忠、巴建坤(女)、陈冬芝(女) 

  青海省(13人)南杰、景占荣、卡木特尔、马有才、旦争才仁、赛日尖参、张有生、波海、杨全玮、李大华、赵斌、张德树、魏银业

  宁夏回族自治区(12人)韩梅源、翦万笈、孙占财、张治中、白雪山、刘占保、朱生宝、李保生、赵尚海、卢光照、拜志明、马玉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7人)阿布都艾尼•司拉木、托乎提•艾则孜、努尔买买提•卡斯木、伊明•马木提、艾力垦•阿布都热依木、杜思洁(女)、赛肯•胡萨英、傅宪利(女)、吐尔逊别克•克里木、张凤山、张普江、吾甫尔•阿西木、杜秉礼、努尔巴哈提、买买提江•艾沙、蔡兴、甫拉提•阿西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人)卡德尔•拜克、腊寂山、陈金修、赵殿银、王淑珍(女)

  中央国家机关及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33人)

  傅诚、袁敏(女)、路晓峰、杨广洪(女、)张海林、王凤玲(女)、褚邦恒、吴仕民、杨月明(女)、刘梅茹(女)、孙重芬(女)、杨庆民、闵钐、刘国良、徐永光、程淑琴(女)、尹鸿祝、才旦央妮(女)、温红彦(女)、汪大勇、韩召善、王予集、张洪图、王武陵、耿丽丽(女)、郦国瑜(女)、葛家铎、林莉莉(女)、柏均和、胡刚毅、陈德珍、王文湛、张昭文



劳动人事部关于重申增发离休干部一至两个月工资的生活补贴计算问题的通知

劳动人事部


劳动人事部关于重申增发离休干部一至两个月工资的生活补贴计算问题的通知
劳动人事部



最近,有的地方和部门来电询问:抗日战争时期及其以前参加革命工作,未参加这次工资改革的离休干部,按国发〔1985〕6号、52号文件规定每人每月发给十二至十七元的生活补贴费,可否与本人离休前标准工资合并计算,作为每年增发一至两个月工资的生活补贴的基数。为
了正确贯彻执行有关文件的规定,特重申:
抗日战争时期及其以前参加革命工作,未参加这次工资改革的离休干部,其每年增发的一至两个月工资的生活补贴,国务院国发〔1982〕62号文件第三条已明确规定“按本人离休前标准工资”为基数计发。凡已将十二至十七元生活补贴费或其他补贴费与标准工资合并计发生活补
贴的,应该纠正过来。



198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