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10项新技术推广应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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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10项新技术推广应用的通知

建设部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10项新技术推广应用的通知


建质[2005]26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有关总公司:

  自1994年在建筑业推广应用10项新技术以来,通过各地示范工程的带动,对促进建筑业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适应建筑技术迅速发展的形势,持续发挥“建筑业10项新技术”的引导作用,我部对“建筑业10项新技术”内容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05)”。这次修订将“建筑业10项新技术”扩充为10个大类,内容以房屋建筑工程为主,突出通用技术,兼顾铁路、交通、水利等其他土木工程;所推广技术既成熟可靠,又代表了现阶段我国建筑业技术发展的最新成就。

  随着建筑市场秩序逐步规范,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作用日益突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技术实力强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迅速做大做强。但总体看,我国建筑业仍处于增长方式粗放、效益较低的发展阶段,一些企业缺乏主动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动力,众多工程仍在使用落后的工艺和技术。为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要在建筑业继续加大以10项新技术为主要内容的新技术推广力度,带动全行业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

  各地区、各部门要通过树立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并组织观摩交流,培训学习,带动本地区、本部门新技术的广泛应用。要按照《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申报部级示范工程。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既可以是应用了多项新技术的综合性示范工程,也可以是某一项(子项)新技术应用水平突出的单项示范工程。原则上,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每年组织申报和评审一批。申报工程完成示范新技术内容,并通过专家评审后,授予“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称号。各类优质工程的评选应优先从“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中选取,以提高优质工程的科技含量。

  附件: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五年二月二十三日

建筑业10项新技术
(2005)

  1.    地基基础和地下空间工程技术

  1.1   桩基新技术

  1.1.1  灌注桩后注浆技术

  1.1.2  长螺旋水下灌注成桩技术

  1.2   地基处理技术

  1.2.1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桩)复合地基成套技术

  1.2.2  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成套技术

  1.2.3  真空预压法加固软基技术

  1.2.4  强夯法处理大块石高填方地基

  1.2.5  爆破挤淤法技术

  1.2.6  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

  1.3   深基坑支护及边坡防护技术

  1.3.1  复合土钉墙支护技术

  1.3.2  预应力锚杆施工技术

  1.3.3  组合内支撑技术

  1.3.4  型钢水泥土复合搅拌桩支护结构技术

  1.3.5  冻结排桩法进行特大型深基坑施工技术

  1.3.6  高边坡防护技术

  1.4   地下空间施工技术

  1.4.1  暗挖法

  1.4.2  逆作法

  1.4.3  盾构法

  1.4.4  非开挖埋管技术

  2.    高性能混凝土技术

  2.1   混凝土裂缝防治技术

  2.2   自密实混凝土技术

  2.3   混凝土耐久性技术

  2.4   清水混凝土技术

  2.5   超高泵送混凝土技术

  2.6   改性沥青路面施工技术

  3.    高效钢筋与预应力技术

  3.1   高效钢筋应用技术

  3.1.1  HRB400级钢筋的应用技术

  3.2   钢筋焊接网应用技术

  3.2.1  冷轧带肋钢筋焊接网

  3.2.2  HRB400钢筋焊接网

  3.2.3  焊接箍筋笼

  3.3   粗直径钢筋直螺纹机械连接技术

  3.4   预应力施工技术

  3.4.1  无粘结预应力成套技术

  3.4.2  有粘结预应力成套技术

  3.4.3  拉索施工技术

  4.    新型模板及脚手架应用技术

  4.1   清水混凝土模板技术

  4.2   早拆模板成套技术

  4.3   液压自动爬模技术

  4.4   新型脚手架应用技术

  4.4.1  碗扣式脚手架应用技术

  4.4.2  爬升脚手架应用技术

  4.4.3  市政桥梁脚手架施工技术

  4.4.4  外挂式脚手架和悬挑式脚手架应用技术

  5.    钢结构技术

  5.1   钢结构CAD设计与CAM制造技术

  5.2   钢结构施工安装技术

  5.2.1  厚钢板焊接技术

  5.2.2  钢结构安装施工仿真技术

  5.2.3  大跨度空间结构与大型钢构件的滑移施工技术

  5.2.4  大跨度空间结构与大跨度钢结构的整体顶升与提升施工技术

  5.3   钢与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

  5.4   预应力钢结构技术

  5.5   住宅结构技术

  5.6   高强度钢材的应用技术

  5.7   钢结构的防火防腐技术

  6.    安装工程应用技术

  6.1   管道制作(通风、给水管道)连接与安装技术

  6.1.1  金属矩形风管薄钢板法兰连接技术

  6.1.2  给水管道卡压连接技术

  6.2   管线布置综合平衡技术

  6.3   电缆安装成套技术

  6.3.1  电缆敷设与冷缩、热缩电缆头制作技术

  6.4   建筑智能化系统调试技术

  6.4.1  通信网络系统

  6.4.2  计算机网络系统

  6.4.3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6.4.4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

  6.4.5  安全防范系统

  6.4.6  综合布线系统

  6.4.7  智能化系统集成

  6.4.8  住宅(小区)智能化

  6.4.9  电源防雷与接地系统

  6.5   大型设备整体安装技术(整体提升吊装技术)

  6.5.1  直立单桅杆整体提升桥式起重机技术

  6.5.2  直立双桅杆滑移法吊装大型设备技术

  6.5.3  龙门(A字)桅杆扳立大型设备(构件)技术

  6.5.4  无锚点推吊大型设备技术

  6.5.5  气顶升组装大型扁平罐顶盖技术

  6.5.6  液压顶升拱顶罐倒装法

  6.5.7  超高空斜承索吊运设备技术

  6.5.8  集群液压千斤顶整体提升(滑移)大型设备与构件技术

  6.6   建筑智能化系统检测与评估

  6.6.1  系统检测

  6.6.2  系统评估

  7.    建筑节能和环保应用技术

  7.1   节能型围护结构应用技术

  7.1.1  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技术及施工技术

  7.1.2  节能型门窗应用技术

  7.1 3  节能型建筑检测与评估技术

  7.2   新型空调和采暖技术

  7.2.1  地源热泵供暖空调技术

  7.2.2  供热采暖系统温控与热计量技术

  7.3   预拌砂浆技术

  8    建筑防水新技术

  8.1   新型防水卷材应用技术

  8.1.1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应用技术

  8.1.2  自粘型橡胶沥青防水卷材

  8.1.3  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包括合成橡胶类防水卷材和合成树脂类防水片(卷)材

  8.2   建筑防水涂料

  8.3   建筑密封材料

  8.4   刚性防水砂浆

  8.5   防渗堵漏技术

  9    施工过程监测和控制技术

  9.1   施工过程测量技术

  9.1.1  施工控制网建立技术

  9.1.2  施工放样技术

  9.1.3  地下工程自动导向测量技术

  9.2   特殊施工过程监测和控制技术

  9.2.1  深基坑工程监测和控制

  9.2.2  大体积混凝土温度监测和控制

  9.2.3  大跨度结构施工过程中受力与变形监测和控制

  10   建筑企业管理信息化技术

  10.1  工具类技术

  10.2  管理信息化技术

  10.3  信息化标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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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全日制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生活待遇的实施办法

湖北省十堰市人事局


十 堰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文 件

十政办发[2002]123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关于落实全日制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生活待遇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各县级事业单位,各大中型企业: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人事局《关于落实全日制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生活待遇的实施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二年七月四日


关于落实全日制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生活待遇的实施办法
            
(十堰市人事局  2002年7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十发〔2001〕30号),进一步提高高层次人才的生活待遇,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现就落实全日制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生活待遇制定如下具体实施办法。
  一、实行院士津贴制度。对来十堰工作的院士,给予每人每月政府补贴3000元,由市人事局发放。
  二、提高副高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才生活补贴。被聘为副高职称的人员给予每人每月生活补贴300元,被聘为正高职称的人员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由用人单位负责发放。
  三、提高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山区津贴,并增加信息资料费。
  1、提高及增加标准:山区津贴,学士每人每月100元,硕士每人每月200元,博士每人每月500元;信息资料费,学士每人每月80元,硕士每人每月100元,博士每人每月200元。
  2、享受范围: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人员;
  (2)文革前本科毕业生及以上人员(含离退休人员);
  3、属享受范围的离退休人员只增加山区津贴中提高的部分;
  4、落实生活待遇所需经费渠道不变。其中山区津贴在原山区津贴基础上补足差额,信息资料费作为地方性补贴纳入在岗人员工资计发范围;
  5、起薪时间为二○○二年元月。
  6、办理程序
  行政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填报《专业技术人员山区津贴及信息资料费审批表》一式二份,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工资卡,报市人事局审批。企业人员由企业参照此精神落实到位。
  四、实行高层次人才最低收入保障线制度。
  凡在我市工作的获得学士学位的人员每月收入保证不低于1000元,硕士学位每人每月不低于1500元,博士学位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其收入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负责补贴到位。
  五、本实施办法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交通部关于治理公路“三乱”保障运输畅通的通知

交通部


交通部关于治理公路“三乱”保障运输畅通的通知
交通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
今年初以来,在公路上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的现象出现严重回潮,主要表现是公路管理秩序混乱,一些部门或单位滥设路卡,乱收乱罚,或是随意拦车;少数执法人员以权谋私,以路敛财,中饱私囊。这种状况破坏了党和群众的关系,败坏了政府管理部门的形象,阻碍了运输畅通
,增加了运输经营者的不合理负担,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已成为一种社会公害。
造成公路“三乱”问题的根本原因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建立,法制不健全,管理体制不顺,以及部门、地方利益的驱动。为制止公路上的“三乱”现象,刹住以权谋私的歪风,保障运输畅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级交通部门要坚决贯彻中纪委二次会议提出的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刹住乱收费的不正之风,重点治理国家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利用职权乱收费的精神,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治理公路“三乱”的工作,要组织力量,对现有的公路站卡、收费项目、罚款标准进行认真清理,该撤的站卡坚
决撤,不合理的收费、罚款坚决取消。要确立管理就是服务的思想,认真听取运输经营者和广大群众的意见,研究改进各项管理工作。要严格整顿管理人员队伍,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对少数执法犯法的人,必须严肃处理。
二、国家制定的集资、贷款修建公路、桥隧收取通行费的政策,对筹集公路建设资金,加快公路基础设施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这项政策必须坚持,同时又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办事。各地交通部门要按照交通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联合发布的《贷款修建高等级公路和大型公路桥梁、
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规定》〔(88)交公路字28号〕文件精神,对现有的公路、桥隧收费站进行认真地清理,符合国家规定的予以保留,不符合规定的要坚决撤下来。收取通行费和设置收费站的审批权应集中在省级人民政府,不得下放。收费站的设置要统一规划,相邻的收费站可考虑
合并,采取一家收费,几家分成的办法,使收费站的设置布局合理。
三、交通部门的路检路查是路政、运政、稽征工作的必要的辅助管理手段。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我们的各项管理工作要围绕保障道路通畅,加快商品流通,积极探索新形式、新办法,促进运输市场的发育。要加强源泉管理,逐步推行运输车辆年审制度,加强对车辆? ㄕ屎偷蛋腹芾恚捎眉扑慊认执芾硎侄危岣吖芾砉ぷ鞯男屎退健R实奔跎俟芳觳檎镜氖浚实奔跎俾芳炻凡橄钅俊6栽耸涑盗靖髦治ス嫘形拇Ψ#×坎扇⊥ㄖ导诘亟煌ú棵畔虻笔氯耸杖》?畹陌旆ā? 四、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和路检路查的工作要规范化、公开化。上路检查的人员和收费人员应持有省级人民政府核发的检查证收费证,证件应印有持证人姓名、工作单位、证件号码、监督电话,一人一证,不得转让。罚款和收费标准要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开,罚款和收费票据应由省
级政府有关部门统一制发,罚款应全额上缴省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
五、进一步加强交通法制建设。目前,法制工作亟待加强和完善,一些规章规定的处罚幅度过宽,致使行政执法人员的裁量权过大,容易产生执法人员以权谋私。要根据管理工作需要,对已出台的部门规章,进一步修订完善,增强可操作性,减少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堵塞管理中的漏
洞,逐步建立完整的、科学合理的、高效及有制约的管理机制。
六、各级交通部门要加强对执法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和廉政勤政教育,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监督检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发生违法违纪现象。对违法违纪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以上意见,请你们结合本地区情况参照执行,并将治理“三乱”情况报部。



1993年8月31日